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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地处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区,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nrst.gov.cn)、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http://www.hufe.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5月12日至5月17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登录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http://www.hufe.edu.cn/)主页点击“人才招聘系统”入口注册,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同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科研成果、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扫描件以JPEG格式统一粘贴到一个PDF文件内)。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8年5月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等,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到开考比例,未到达面试入围比例,则全部入围)。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才艺展示两个环节(其中结构化面试占70%,才艺展示占30%)。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职业素养;才艺展示根据个人特长,自由发挥,现场展示个人特长。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31-88811080(人事处唐老师)
0731-88811004(人事处陆老师)
监督电话:0731-88811107(监察处)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18年5月2日
点击下载附件:2018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一览表汇总.xls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8/0505/1541336.html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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