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量与招聘计划的比例为1:1。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考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于2018年5月24日上午8:30到赤峰市红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2018年及以后毕业的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4.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1.资格复审通过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资格复审期间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由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山区民政局会同各镇街组织实施。考察对象需协助考察单位查找本人相关档案资料。如考察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凡在考试和体检等方面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公示
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山区民政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红山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和红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由考生根据岗位设置和个人意愿自行选择。
4.此次聘用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如果出现人员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培训
被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包括社区工作,职业道德等内容,进行岗前学习。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按红山区最低工资标准发基本工资。基本工资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为准。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后,与现有社区工作人员享有同等待遇,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纪律监督
(一)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对应聘人员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二)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山区民政局对此公告有修正和最终解释权。
附件1:《减免考务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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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2018年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75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2)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chifeng.huatu.com/szyf/),成功需要成本,时间也是一种成本,对时间的珍惜就是对成本的节约。预祝大家成功上岸。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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