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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呼伦贝尔市森林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本简章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呼伦贝尔市森林公安局为市属林业六局所在地森林公安局下属派出所巡山辅助岗位临时聘用,并与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编外管理人员)。详情请阅读《呼伦贝尔市森林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市属林业六局所在地森林公安局下属派出所共有23个。分别是:免渡河森林公安局三根河派出所、扎敦河派出所、银岭河派出所、伊列克得派出所;乌奴耳森林公安局工业区派出所、乌奴耳派出所、哈拉沟派出所、玉镇山派出所;巴林森林公安局喇嘛山派出所、雅鲁派出所、博克图派出所;南木森林公安局石门派出所、务大哈气派出所、三七派出所;柴河森林公安局固里河派出所、柴河派出所、哈布气派出所;红花尔基森林公安局巴日图派出所、辉河派出所、诺干诺尔派出所、红花尔基派出所、宝根图派出所、自然保护区派出所。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森林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户籍条件: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含呼伦贝尔市生源)。
3、年龄条件:(详见附件《招聘职位表》)。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及本简章所附《招聘职位表》等有关规定。
5、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招聘职位表》)。
6、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招聘部分退役士兵和“并轨前”部分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部分退役士兵是指: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复员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未安置、安置后未上岗、安置后单位拒绝接收,且未选择自主就业、未办理自谋职业手续的人员。
“并轨前”部分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是指:1、1997年及以前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院校国家计划统招生中一直未就业的任务生,未按所签合同(协议)就业的定向生、委培生。2、1998年、1999年、2000年入学,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以上院校未按所签合同就业的定向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受到公安、司法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的;曾经吸食过毒品的;
3、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或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开除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有非法宗教信仰,曾经参加过“法轮功”和其他非法组织的或参加过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8/0123/1534335.html
(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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