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授网校直播| 招考信息备考指导开课通知| 分校公告新闻快讯 |Q群微信号微博号图书

  • 在线客服咨询
    呼伦贝尔 咨询
    兴安盟 咨询
    通辽 咨询
    赤峰 咨询
    锡盟 咨询
    乌兰察布 咨询
    呼和浩特 咨询
    包头 咨询
    鄂尔多斯 咨询
    乌海 咨询
    巴彦淖尔 咨询
    阿拉善盟 咨询
  • 当前位置:赤峰人事考试 > 教师资格证 >

    阅读模式

    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2)

    2017-10-13 10:31 赤峰教师招聘考试网 来源:内蒙古教育局网 刷题模考 微信号 微信群

      (三)民办高校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问题。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高等民办院校中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须已依法签署三年以上聘任合同,并在提出申请时合同存续期在一年以上。

      (四)凡与高等院校没有直接人事隶属关系、有独立法人的、挂靠到高等院校合作办学的机构,其所属教师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教育厅办理。如发现有高校代为办理的,一律取消其申请认定资格。

      (五)高(中)等院校在校学生只能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按照相关政策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例如,2018年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均不能参加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各认定机构和院校要严格按此规定执行。

      (六)为做好我区试点准备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凡2017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两科考试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均截止到2017年年底。2018年应届毕业生,若在2017年以前考取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书的,可在2018年春季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我区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务必做好合格成绩有效期的宣传告知工作。

      (七)为规范管理证书发放,各认定机构必须在认定工作结束后40天内,完成资格证书发放工作,需我厅验印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统一的验印时间为认定工作结束后30日内,过期不予办理。

      四、材料要求

      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思想品德情况鉴定或证明材料一份。

      要求: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人事档案在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高等学校教师由学校人事处出具。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字,其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存档。

      (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者,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自治区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体检合格证明一份,必须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七)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八)高等院校教师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师范类专业:对于后期本科学历的教师,如果专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提供专、本科毕业证、专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如果专科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后期本科是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则必须同时提供专、本科毕业证、后期本科毕业生成绩登记表。


    goin添加好友 领取资料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7/1013/1527050.html

      2021赤峰教师招聘考试用书(分科)+网课+题本

      以上就是关于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2)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教师考试信息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祝愿大家早日上岸。

    (编辑:lilay)

    图书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2021万人模考超级大奖赛(每周六开考 提前报名)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备考
    2022升级版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题库·6000题 4本

    考试工具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题下载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咨询 反馈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