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新区教师力量需要,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新区社会事业局属部分中小学招聘劳动合同制中小学教师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知下:
―、招聘岗位和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不具有事业身份。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覆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7.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所学专业应与岗位对口或接近;
8.具有教师资格,旦与报考岗位学段一致(高学段可以报考低学段);
9.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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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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