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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程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7年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地点: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三)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乌兰察布西街23号(乘坐2、31、53、63、66、72、102路公交车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站下车即到)
(四)具体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各一式两份)。
2.携带2张小二寸彩色近照、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学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截图打印。
5.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9.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以我院公布的《岗位需求表》中“岗位招聘条件”为准。
(五)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发放《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环节。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7/0710/1520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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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2017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chifeng.huatu.com/yiliao/),无论才能、知识多么卓著,如果缺乏热情,则无异纸上画饼充饥,无补于事。预祝各位考生早日圆梦。
(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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