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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集中培训、签订合同、上岗任教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17年全省共公开招聘“特岗教师”1689名,其中,招聘初中教师789名,小学教师900名。
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黑龙江省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计划》(附件2)。
三、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
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牵头,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和领导。
(一)省教育厅组织有关部门负责招聘的宣传、报名、考试、评卷、成绩发布、录取,以及相关信息发布等项工作。
(二)各设岗县(市)所在的市(地)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受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务、面试监管等工作。
(三)各设岗县(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面试考核、组织体检、签订合同以及聘任等工作。
四、招聘对象、条件及政策加分
招聘对象以本科为主,专科为辅;以师范类专业为主,非师范类专业为辅。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小教五年制专科,下同)毕业生。
服务期未满的在岗“特岗教师”(含其它项目生),以及2014年以来报考“特岗教师”且已被录取后未到岗或离岗的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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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2017黑龙江特岗教师招聘1689人考试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教师考试信息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祝愿大家早日上岸。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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