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师范学院2017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管理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快学科、专业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动学校办学水平、办学层次和管理服务能力的整体提升。经学校研究,并报请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教辅管理人员。
一、指导思想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为我校选拔德才兼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领导
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和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三、招聘条件
㈠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高尚的道德情操;思想品德好,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年龄要求:硕士毕业生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学历要求:应聘人员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教育经历各阶段必须学历、学位双证齐全;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学位(学历)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各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㈡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添加好友 领取资料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7/0622/1519186.html
以上就是关于2017包头师范学院招聘50名教师和教辅管理人员简章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赤峰教师考试信息网,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祝愿大家早日上岸。
(编辑:lilay)
微信公众号
贴心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