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阿旗选聘百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告(2)
2017-05-20 18:47 赤峰人事考试网 来源:赤峰华图
(二)审核
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依据选聘条件和要求,于2017年7月31日前对申报参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公示
由旗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审核通过的拟聘人选于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0日在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
(四)聘任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参聘人员由旗政府法制办公室颁发《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
六、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解聘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实行聘任制,任期3年。期满后需要续聘的,重新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到期未续聘即自行解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前解聘:
(一)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不履行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职责的;
(三)违法行使行政执法监督权,或者利用行政执法监督权谋取私利的;
(四)因工作调整、健康状况等原因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
(五)将《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证》转借或者用于非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
(六)其他不宜继续担任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情形。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在聘期内主动提出不再担任的,应当由本人向发证的旗政府法制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在聘期内辞职或者被解聘的,由旗政府法制办公室予以公告。
七、其他事宜
(一)聘请行政相对人作为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举措。请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广为宣传,使社会广泛知晓、自愿、主动参与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活动,并动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人、社区及嘎查辖区内等符合选聘条件且热心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各界人士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选聘活动。
(二)选聘期间有关公告、公示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旗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三)联系人:达力玛,咨询电话:0470-7232905,邮箱:aqzffzb@163.com,联系地址:旗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417室。
此公告。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7/0520/1517044.html
以上就是关于赤峰阿旗选聘百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告(2)的全部内容,更多资讯请继续查看:华图公务员考试网、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编辑:张老师)
微信公众号
贴心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