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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内蒙古农业大学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批复》(内人社办发〔2017〕1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院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自治区建立最早的一所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的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学院升格为准厅级单位。1985年内蒙古农牧干校划归内蒙古农牧学院,内蒙古农牧学院分院正式成立;1997年经教育部批准,学院命名为内蒙古农牧学院职业技术学院;1999年内蒙古农业大学成立,学院更名为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坐落于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占地面积5000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1120.58万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248万元。现有园艺园林技术系、畜牧兽医技术系、食品工程技术系、经济管理系、建筑工程技术系、计算机技术与信息管理系、艺术设计系、车辆工程技术系、旅游管理系、基础课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共11个教学单位。截至2016年9月,学院本专科招生专业56个(其中本科专业20个,专科专业36个)。学院全日制在校生达7037人。学院建成了14个功能较为齐全、规模较大的校内实训基地,通过校企和对外交流合作,建立了92个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与加拿大北阿尔伯特理工学院和EUC开展合作办学,开展了教师海外培训、学生海外实习等工作。学院毕业生近五年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在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立项建设单位”,是科技部、中宣部等部委联合命名的“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命名的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是“内蒙古农牧业科技园区”的承办单位,是内蒙古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批准的职业技术等级培训定点单位。学院获得了“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称号。2006年学院在教育部组织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二、公开招聘计划
学院2017年度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包含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6名。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招聘对象
(1)具有内蒙古户籍的人员;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3)不具有内蒙古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①就读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毕业生;
②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
③取得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17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④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在规定时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以上条件中,应聘者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7/0413/1514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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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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