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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内组发[2013]1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及《中共赤峰市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旗委研究决定,面向我旗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旗直各部委办局中心,人民团体为旗委巡察办公开遴选公务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根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此次公开遴选公务员3名(其中“蒙汉兼通”岗位1人)。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和对象
范围和对象为:翁牛特旗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旗直各部委办局中心,人民团体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财会、审计、金融、税务和纪律审查相关业务能力和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本单位同意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7日至7月8日上午12:00。具体步骤如下:
1、在翁牛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载中心下载《翁牛特旗委巡察办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
本文链接:http://chifeng.huatu.com/2016/0705/1496139.html
(编辑: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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